接受美學觀下聲樂表演藝術論文
一、淺析聲樂表演藝術
聲樂表演藝術是人類社會最古老的藝術類別之一,它是結合音樂與文學的一種純粹的聽覺藝術,其表現形式多樣且極具美學魅力。與其它視覺藝術例如文學、繪畫等不同的是:聲樂表演十分注重表演者的思想與情感的傳達,也就是說與文學等藝術不同的是,聲樂表演藝術中,表演者在作者作品與欣賞者之間架起了橋梁,因此表演者首先要理解作品所要表達的情感與內涵,再通過表演者本身精湛的聲樂技巧,將作品轉化為自身的演唱表演傳達給觀眾。而從聲樂作品的創作過程來看,首先是詞作者在客觀現實條件下產生一定的主觀情感,將其主觀情感傾注與其作品中;再者曲作者在詞作者的主觀情感基礎之下,以音樂的規律以及動人的音符來闡述這種主觀情感,因此曲作者的主觀意識要尊重詞作者的情感選擇,可以說曲作者對于詞作者作品進行音樂表達包含著對其作品的二度創作,聲樂作品本身則涵蓋了從詞作者到曲作者之間的情感流動。而演唱者對聲樂作品的闡釋十分重要,演唱者要充分理解創作者的意圖和情感,準確地通過自身的演唱技巧向觀眾表達創作者的創作思想和內心情感。因為演唱者的表演同樣包含著自己對創作者極其作品的解析與表達,結合演唱者個人的不同特點包括自身技巧與各種客觀條件的差異,因而在作品的演繹上一定程度上存在著演唱者的個人特點,某種程度上也包含著演唱者本人在表演上的再創作。由此可見,聲樂表演相較于其他藝術形式,有著更為復雜的情感流動和再創作過程。
二、接受美學理論對于聲樂表演的重要性
接受美學的提出首先出現于二十世紀60年代,在此之前的各種藝術形式的研究都忽略了受眾的存在價值,而姚斯和伊塞爾為代表的康斯坦次學派對此種情況提出了質疑,接受美學的概念從此進入藝術研究領域。“文藝的本質是它的人際交流性質,這種性質的根據是它的獨特的對象性———不是死的物而是活生生的人,這決定了文藝作為一種交流媒介,不能脫離其觀察者而獨立存在。”姚斯的這段話明確表明了文藝的人際交流性質,肯定了受眾在藝術中的客觀存在價值,受眾對于藝術作品的欣賞,使得藝術作品的審美特性向現實轉變,因此受眾對藝術的接受審美對藝術本身的發展有著重要的現實意義。聲樂表演藝術作為傳統的藝術形式之一,在對其進行藝術研究的同時更應該重視受眾在藝術研究中的存在價值。但是,現實是傳統的聲樂表演藝術的研究往往忽略了欣賞者的這種價值,使得接受美學作者-作品-欣賞者”三位一體的藝術研究體系被割裂,對于聲樂表演藝術的發展產生了不利的影響。
三、接受美學理論在聲樂表演中的表現和啟示
(一)表現形式
聲樂表演包含著詞曲作者、表演者的復雜的情感流動和再創作,欣賞者在對于聲樂表演的審美過程中主要側重于對作品情感的感受。欣賞者的審美過程通常通過的表現形式體現。首先,是“審美準備”。欣賞者在接受聲樂表演藝術活動之前,客觀存在著一種欣賞期待和心理準備。這種審美期待與欣賞者們自身所處的社會環境和教育水平以及自身的客觀生理區別有著密切的聯系。所以,表演者在表演之前要充分考慮到接受者的審美準備,將其納入自己的表演藝術的再創作中,通過與欣賞者之間的交流,對自己的表演藝術進行全面的審視,努力做到與欣賞者之間的情感交流。其次,是“審美接受”過程。聲樂表演藝術中,表演者,將無生命的文字、音符通過自己的有層次的演唱傳達到欣賞者耳中,欣賞者的情感處于一種被演唱者喚醒的狀態,演唱者需要通過自己對于作品的表演及創作,激發欣賞者的情感,使之能夠最大程度的感知作品的情感和思想,使得欣賞者們能夠積極地回應作品的情感。在此過程中,表演者要充分調動欣賞者的想象,使得欣賞者們的審美活動更為自主、強烈。
(二)啟示
通過欣賞者們的審美接受過程,演唱者們應該從中得到一定的藝術啟發其一:每個欣賞者都有自己的審美特點,不同的欣賞者對于作品的理解不同,欣賞者在欣賞過程中往往摻雜自身的價值取向。演唱者要學會審視自己的演唱藝術,在表演過程中要學會自我反思,重視欣賞者們在在審美過程中的表現,以此為基礎,實時地修正、完善自己的表演。其次,“欣賞者們在接受審美過程中需要表演者們的情感喚醒,表演者們可以在表演過程中巧用“留白”,以激發欣賞者們的想象,使得欣賞者們與聲樂藝術的情感交流更為強烈。最后,表演者們與欣賞者們處于一種情感交流與傳遞的狀態,表演者與欣賞者之間的“互動”交流,更加有利于欣賞者們對于聲樂藝術的情感與思想的領悟。
聲樂表演藝術是一種極具魅力的藝術形式,對于聲樂表演藝術的研究離不開對受眾的接受審美的研究,即要重視受眾在聲樂表演藝術活動中的存在價值,這對于聲樂藝術的發展的指導作用是十分明顯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