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學音樂學院2019年藝術類招生簡章
上海大學音樂學院2019年藝術類招生簡章公布,為方便考生報考,中音階梯音樂藝考培訓學校現將其報名要求、考試內容、錄取原則分享如下:
報名對象和條件
(一)凡符合各省市《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資格的學生均可報名。
(二)熱愛藝術,并有一定的藝術基礎。
招生計劃及考試方式
最終分省、分專業計劃以2019年各省市出版的招生專業目錄為準。
(一)音樂學專業:校考
招生省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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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省計劃的制定 |
上海、江蘇、浙江、山東、 |
11 |
專業校考后,根據生源情況制定各省市的招生計劃。 |
備注:上海大學校考專業不能兼報。
(二)音樂表演專業
1.校考省份
招生省份 |
計劃總數 |
分省計劃的制定 |
山東、陜西、吉林 |
12 |
專業校考后,根據生源情況制定各省市的招生計劃。 |
備注:上海大學校考專業不能兼報。
2.統考省份
專業方向 |
招生省份 |
計劃總數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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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樂 |
美聲唱法 |
浙江、湖南、遼寧、黑龍江、甘肅、山西 |
14 |
1.聲樂方向只招收美聲唱法和民族唱法的考生。 |
民族唱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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弦樂 |
小提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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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提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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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提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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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樂 |
雙簧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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薩克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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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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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樂 |
琵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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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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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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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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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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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擊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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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琴 |
考生未按規定程序報考或報考手續不全的視為報考不成功,不得參加考試,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一)網上報名與付費方法(手機APP方式)
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按要求依次辦理網上報名、網上付費,逾期不予補辦。不接受現場報名及現金付費。報名費一旦繳納成功,概不退還,且考生不得修改報考專業。
手機APP報名:
IOS系統:AppStore里搜索“藝術升”下載;
安卓系統:手機登錄http://www.artstudent.cn/下載;
考生通過手機APP填寫基本信息、上傳照片、選擇專業并完成網上付費。
關于報名軟件的安裝、詳細流程、注意事項和要求,請查看我校本科招生網(http://bkzsw.shu.edu.cn/)發布的“2019年上海大學藝術類網上報名操作說明書”。
(二)網上確認(手機APP確認,不設現場確認環節)、打印準考證交納報名費后,考生在規定時間內,通過手機APP進行“網上確認”(我校不接受“現場確認”),考生需另外繳納30元的第三方肖像信息技術服務費。
“網上確認”后,考生需自行打印準考證,憑準考證、身份證參加考試。具體辦理流程方法等詳見APP軟件內的提示。
(三)報名、確認、打印準考證時間:
專業名稱 |
付費標準 |
報名時間 |
手機APP確認時間 |
自行打印準考證時間 |
音樂學 |
初試:120元 |
1月19日~ |
2月19日~2月26日 |
2月19日~2月26日 |
音樂表演 |
備注:網上報名系統每天開通時間為6:00-24:00。
校考考試科目、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音樂學
考試科目
初試:科目一:音樂史論基礎(包括中國音樂史基礎、西方音樂史基礎、中國傳統音樂理論基礎三個部分,考生任選兩個部分)
科目二:基本樂理
復試:
科目一:面試1.現場提交本人論述音樂的文章1-2篇,并回答相關問題;2.樂器演奏。科目二:聽音樂寫評述科目三:視唱練耳A
考試時間、地點
初試時間:3月1日復試時間:3月2-3日
備注
1.參考書目:
(1)音樂史論基礎:《中國民間音樂概論》,周青青,人民音樂出版社;《中國傳統音樂學導論》,黃允箴、王璨、郭樹薈,上海音樂學院出版社;《中國音樂簡史》,陳應時、陳聆群,高等教育出版社;《中國古代音樂史簡明教程》,趙維平,上海音樂出版社;《中國近現代音樂史》(第二次修訂版),汪毓和,人民音樂出版社;《西方音樂史簡編》,沈旋等,上海音樂出版社;《西方音樂史導學》,沈旋、梁晴、王丹丹,上海音樂學院出版社。
(2)基本樂理:《音樂基礎理論》,李重光,人民音樂出版社;《基本樂理教程》,童忠良,上海音樂出版社;《中國藝術教育大系音樂卷》,童忠良,上海音樂出版社。
2.現場考生所提交的本人論述音樂文章中不得出現姓名等個人信息。
3.視唱練耳A考試內容:視唱內容為一個升降號之內,需用固定調唱名法;聽音范圍為單音、音程與和弦辨析、聽寫節奏與旋律。4.除鋼琴、貝斯、定音鼓、馬林巴外,其余考試所需樂器由考生自備。5.在考試中,評委有權指定考生作片斷表演。6.根據初試成績的綜合情況確定進入復試名單。7.考試科目每科滿分均為100分。
音樂表演
考試科目
選考內容:管樂(雙簧管、長笛、薩克斯、單簧管等)
初試:管樂演奏
1.自選大小調音階、琶音一組用連音及吐音(斷音)兩種方法演奏;
2.練習曲一首;
3.協奏曲一個樂章,或者相當難度的大型樂曲一首;
4.視奏樂隊片段。
復試:
科目一:視唱練耳B
科目二:樂理
選考內容:打擊樂
初試:打擊樂演奏
1.練習曲或樂曲一首;
2.另外準備樂曲二首(評委抽一首);
3.視奏樂隊片段。
復試:
科目一:視唱練耳B
科目二:樂理
選考內容:弦樂(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等)
初試:弦樂演奏
1.音階、琶音、雙音三六八度
2.練習曲一首(自選);
3.協奏曲一個樂章,或者相當難度的大型樂曲一首;
4.視奏樂隊片段。
復試:
科目一:視唱練耳A
科目二:樂理
選考內容:民樂(琵琶、二胡笛子、古箏、中阮等)
初試:民樂演奏
1.練習曲一首(古箏可以用樂曲困難片段替代);
2.獨奏作品二首(不超過十分鐘);
3.五線譜視奏(現場抽樂譜片段)。
復試:
科目一:視唱練耳B
科目二:樂理
選考內容:鋼琴
初試:鋼琴演奏
1.自選練習曲一首;
2.古典奏鳴曲的一個快板樂章;
3.中型樂曲一首;
4.視奏鋼琴作品一首。
復試:
科目一:視唱練耳A
科目二:樂理
選考內容:聲樂
初試:聲樂演唱
1.準備3首曲目;
2.自選1首,評委抽選1首(不得與自選曲目相同)
復試:
科目一:視唱練耳B
科目二:樂理
考試時間、地點
初試時間:3月1-2日
復試時間:3月3日
初試、復試地點:上大路99號
備注
1.參考書目:
樂理:《基本樂理簡明教程》,李重光,人民音樂出版社。
2.視唱練耳考試內容:
視唱練耳A:視唱內容為一個升降號之內,需用固定調唱名法;聽音范圍為單音、音程與和弦辨析、聽寫節奏與旋律;
視唱練耳B:視唱內容為一個升降號之內,固定調唱名法或首調均可;聽音范圍為單音、音程與和弦辨析、聽寫節奏與旋律。
3.除鋼琴、貝斯、定音鼓、馬林巴外,其余考試所需樂器由考生自備。
4.在考試中,評委有權指定考生作片斷表演;所有參加演唱、演奏考試的考生必須背譜演唱、演奏。
5.聲樂演唱中考生可自帶伴奏,也可由校方統一安排鋼琴伴奏,考生需提交鋼琴伴奏譜(五線譜),并按譜面原調演唱。如提供的伴奏譜不符合要求,考生須清唱。
6.根據初試成績的綜合情況確定進入復試名單。
7.考試科目每科滿分均為100分。
專業校考成績計算方法
上海大學根據專業校考成績確定校考合格名單,具體計算方法如下:
(一)音樂學專業:專業校考成績=初試成績×40%+復試成績×60%初試成績=初試科目一成績×70%+初試科目二成績×30%復試成績=復試科目一成績×30%+復試科目二成績×40%+復試科目三成績×30%
其中:視唱練耳成績中視唱部分占50%,聽音部分占50%
(二)音樂表演專業:略
錄取原則:
(一)上海大學藝術類專業錄取總原則(外省市):
1.上海大學在外省市招生的所有藝術類專業分為兩類:
(1)第一類:分數優先錄取方式專業,包括繪畫(油畫)、繪畫(國畫)、繪畫(版畫)、雕塑、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數字媒體藝術7個專業;
(2)第二類:志愿優先錄取方式專業,包括美術學、動畫、影視攝影與制作、廣播電視編導、戲劇影視文學、戲劇影視導演、表演、藝術與科技、音樂學、音樂表演10個專業;
2.高考填報上海大學志愿時,第一類與第二類專業不得兼報。若未按規定填報,有兼報情況出現時,有效志愿為:第一志愿以及與第一志愿相同類的專業志愿,其它志愿為無效志愿,調劑時僅在與第一志愿相同類中進行調劑。
(二)音樂學院錄取原則:
1.音樂學專業
投檔到上海大學的考生:
(1)若生源省市有音樂類專業統考,專業統考成績須達到統考本科合格線;
(2)校考成績合格;
(3)高考文化成績應達到生源省份的藝術類本科錄取資格線;
(4)外語單科成績不低于50分(滿分150分);
(5)按專業校考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錄取時如專業校考成績相同,上海大學依次比較高考文化成績總分、外語成績、語文成績、數學成績。
2.音樂表演專業
(1)認同并使用專業統考成績,投檔到上海大學的考生:
1考生須參加生源省份音樂類專業統考,專業統考成績須達到統考本科合格線;
2高考文化成績應達到生源省份的藝術類本科錄取資格線;
3外語單科成績不低于50分(滿分150分);
4按專業統考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錄取時如專業統考成績相同,上海大學依次比較高考文化成績總分、外語成績、語文成績、數學成績。
(2)參加上海大學組織的專業考試,投檔到上海大學的考生:1校考成績合格;2高考文化成績應達到生源省份的藝術類本科錄取資格線;3外語單科成績不低于50分(滿分150分)。4按專業校考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錄取時如專業校考成績相同,上海大學依次比較高考文化成績總分、外語成績、語文成績、數學成績。
入學資格復查:新生入學后,學校將根據教育部文件規定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和專業復測工作。復查中發現新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將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學校將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收費標準
(一)學費:每生每學年10000元【滬價行(2000)第120號、滬教委財[2000]27號】;
(二)住宿費:每生每學年1200元(不含寒暑假)【滬價費(2003)56號、滬財預(2003)93號、滬教委財【2012】118號】。
十三、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種類:修學期滿,符合畢業要求,頒發上海大學本科畢業證書。
監督約束機制
(一)上海大學2019年藝術類招生工作在上海市教委、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同時接受上級紀委、監察部門、校紀委、校監察處的監督、檢查。
(二)執行回避制度。參與藝術類招生的專家及工作人員須簽訂承諾書,專家及工作人員中凡有自己的親屬或輔導過的學生(利害關系者)參加考試,均須主動申請回避,若違反回避制度則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十五、其他須知
(一)嚴肅處理違法違規行為。上海大學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所確定的程序和規定,對在特殊類型考試招生中違規的考生及有關工作人員從嚴查處。凡在特殊類型招生考試中有作弊行為的考生,包括冒名頂替、偽造材料騙取報名資格等情況,均應當認定為在國家教育考試中作弊,取消相關考試的報名和錄取資格,同時通報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取消該生當年高考報名和錄取資格。作弊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二)藝術類需校考的專業,學校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前輔導班,也不對考生和家長作任何形式的承諾。
(三)學校嚴禁中介機構參與藝術類招生考試工作。
(四)本簡章解釋權屬于上海大學招生與畢業生就業工作辦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