戲曲形體與舞蹈
戲曲形體與舞蹈
但是,作為戲曲表演藝術手段重要組成部分的舞蹈并沒有被人們丟棄或遺忘,相反,它作為戲曲表演手段之一,經(jīng)過與唱腔音樂的分裂后得到了更加自由的發(fā)展,且使之更趨完美。戲曲的形體經(jīng)變化發(fā)展,它逐漸地更加獨立,更加完善。例如戲曲中的“趟馬”、“走邊”、“起霸”及至后來的諸如“扇組合”、“水袖組合”等等,都是在戲曲形體動作這一基礎上依據(jù)所表現(xiàn)的具體內容而變得更加細化,肢體語言個性更加強烈,也更具舞蹈的藝術性了。所以說,由于舞蹈與唱的分離,使戲曲藝術中的舞蹈得到了進一步的發(fā)展,表現(xiàn)力更強了,手段更加完善了。
然而,世間事物是有著雙重性的,戲曲形體動作的日趨完善標志著戲曲藝術的日趨成熟,但從某個角度而言,它也為戲曲造成了一種客觀上的羈絆。當然,這個問題也在于人們如何去認識,或怎樣去對待了。此間提出這一問題并非空穴來風,下面可以一些現(xiàn)象來說明。由于戲曲形體動作的超獨立,并以其鮮明的風格個性而自成一系,并被人們接受認可,而恰巧這種認可,這種對于藝術風格的定位,便成為了人們衡量其是否為戲曲的標準。并且成了唯一的標準。正因為這種唯一,人們就認為戲曲中若使用舞蹈就只有這么一個風格標準,采用其它任何元素都被視為旁門左道,所以說在客觀上就成為了一種向前發(fā)展的羈絆。眾所周知,隨著戲曲藝術對生活的更加貼近,它所要表現(xiàn)的內容就更需要去表現(xiàn)近代、現(xiàn)代,要表現(xiàn)我們身邊的人和事。這樣一來,單靠過去的“趟馬”、“走邊”,是遠遠不夠了。人們便會從現(xiàn)實生活中去提煉,去創(chuàng)造新的形體動作、新的舞蹈樣式,甚至會將一些現(xiàn)代人所熟悉的舞蹈語匯搬到我們的戲曲中,用來表現(xiàn)我們熟知的現(xiàn)代生活。按理說這是合情合理的,應該是容易被人們理解的。可惜在過去一段時日中,凡戲曲舞蹈上某個戲中出現(xiàn)了以舞蹈為表演主體的章節(jié)或片段時,就會遭到一些人的反對,其原因無非就是說戲不是舞,舞不要搶戲等等。且不說戲不是舞這個幼稚的說法怎么不對,至少要問上一句戲為何不能舞呢?中國的戲曲就是以歌舞演故事而聞名于世的,這種硬性地將舞蹈與戲曲分開的說法實在是一種無知。舞蹈與戲曲本就是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我們又何必將其人為地對立起來呢?
當然,要將現(xiàn)時的各種舞蹈搬入戲曲之中也并非一種易事。戲曲雖以歌舞演故事,但這種歌舞已經(jīng)有了早被人們認可的風格和衡量的標準。經(jīng)過歌唱與舞蹈的分離,戲曲的舞蹈有了自己的風格和個性,這種風格和個性成為了戲曲的一種標志。當我們在一個戲中運用舞蹈這一手段時,必然在風格上首先考慮到它與整個戲在風格上的融合性,在整體創(chuàng)意上更要注意到它與整個戲在表現(xiàn)手法上的一致性。在這樣一個背景下去創(chuàng)作、去使用舞蹈則不會形成舞搶了戲或者舞不是戲的局面。我認為,當使用的舞蹈在風格上與戲相左,或整體上游離于戲外,當然是不會被人們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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