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考生2016年不得在北京考點參加藝術類校考
2016年藝術類專業校考由招生院校按照教育部相關要求負責組織實施。考生應按招生院校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專業考試。
各招生院校應于2016年4月30日前登錄“北京教育考試院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招生信息報送系統”,上報經公示的專業考試合格考生信息,提交后打印考生名單報北京教育考試院高招辦。未經備案的考生,在藝術類專業錄取時,將不予投檔。
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參照獨立設置的本科院校、除民辦高校及獨立學院以外的本科院校可在京組織校考。民辦高校、獨立學院的音樂類、舞蹈類、戲劇影視學類等專業原則上只在本校所在地設點組織校考,如有特殊要求確需跨省在京設點組織校考的,須報北京教育考試院高招辦審核同意后,方可在我市指定的考點內組織校考。我市指定的考點只接收北京市考生參加考試,請各校不要安排京外生源考生在京參考,并在本校招生簡章中寫明。各校校考時間不得早于中學放寒假前,不能影響中學正常教學秩序。在京申請設點組織校考的院校,請于2015年12月31日前與我市指定的考點協商后,向相應考點提交《外埠院校藝術類專業在京設置校考考點備案表》。
在京設點校考的外埠院校要提前做好報名組織、考務安排等工作,確保考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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