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11年美術統考考試規則
一、考生應講誠信并自覺服從考務工作人員的安排和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考務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干擾考場內外的秩序。
二、考生憑《四川省2011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與體育類專業招生報考證》、《四川省2011年藝術類招生專業考試準考證》、二代《居民身份證》提前30分鐘進入指定考室。進入考室并落座后,按監考人員的要求,考生應在《四川省2011年普通高等學校美術類招生專業考試考生簽到表》上簽名,并將《報考證》、《準考證》和《身份證》放在畫架左上角,以便監考人員進行身份核查。
三、考生專業考試所用的畫板或畫夾、畫架、顏料、畫筆、小畫凳等工具一律自帶。畫板或畫夾不能大于4開畫紙規格,畫架不得高于80公分,同時畫板或畫夾上不得刻畫或保存有任何圖案及資料,否則將視為夾帶。嚴禁將任何紙張、書籍、畫稿、雜志和各種通訊工具、數碼照相機、MP3或MP4等具有儲存功能的電子設備以及涂改液、定畫液、透明膠等物品攜帶進入考場。如因不慎已將上述物品帶入考室,考生應主動將其擱置在考室內指定位置。
四、考生在得到試卷后,首先應核對試卷的考試科目,檢查試卷是否完好,條形碼上的“姓名”、“專業考號”是否與本人相符,無誤后考生在試卷右上角“姓名”處方框內簽名。待開考信號發出后,在貼有條形碼等信息的一面作畫,且畫面大小應限制在規定的范圍內,不得覆蓋條形碼,也不能在試卷上作記號?忌灻笤嚲聿坏酶鼡Q。
五、考生遲到15分鐘不準進入考室參加考試?忌痪沓鰣鰰r間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試結束前30分鐘(速寫科目考試不得提前交卷)。
六、考生應保持考場內安靜,獨立思考,獨立作畫。若對試題有不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如試題字跡模糊、試卷分發錯誤或其它異常情況等),考生可舉手待監考人員走近后詢問;考試過程中,原則上不允許上廁所,若因特殊情況,考生須經監考人員同意并由場外工作人員陪同前往并盡快返回;若因生病不能堅持考試,考生應舉手示意并經同意后由場外工作人員陪同至臨時醫療點;對經簡易治療能堅持考試的,場外工作人員應陪同其返回考場繼續考試。考生耽誤的時間不補;不能堅持考試的科目,不予補考。
未經監考人員同意而擅自離開考場的考生不得再返回考場繼續參加考試。
七、素描科目若使用模特寫生考試,考生不得與模特交談或向模特提出要求。模特中途休息時,考生仍須原地繼續作畫。若因模特身體原因不能堅持的,將更換備用模特。所耽擱的時間將據實補足。
八、考生在色彩科目開考前,應到指定地點取水備考,并帶上具有吸水功能的毛巾?荚囍锌忌荒茏岊伭虾退蹞p地板和墻壁,在考試結束時,應自覺將未用完的顏料和水倒入指定的地點。
九、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考生應立即停止作畫,待監考人員逐一檢查無誤后依次退出考場。
十、考生必須嚴格遵守考試紀律,不準喧嘩,不準吸煙,不準交頭接耳,不準夾帶,不準交換試卷,不準交換座位,不準妨礙他人考試,不準將試卷與試題帶出考場。
十一、對于不遵守上述規定,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第18號令)及有關規定予以處理,對肆意擾亂考場秩序,情節嚴重者將移交公安部門依法追究其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