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學2009年錄取分數(廣西壯族自治區)
湖北大學2009年招生錄取辦法
(1)凡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均須參加所在省(自治區)組織的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文化課考試)且校考成績達到我校合格控制分數線的考生,方可填報相應專業志愿。
(2)對各專業校考成績特別優秀(前三名)、文化課成績達到所在省(自治區)錄取控制分數線(不受外語單科成績限制)且第一專業志愿填報我校的考生,考生電子檔案投進我校的,將視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現、體檢等方面的情況予以優先錄取。
(3)對校考成績達到我校合格控制分數線,高考文化成績達到所在省(自治區)控制分數線且第一志愿填報我校的投檔考生,我校將根據綜合成績排序從高到低錄取,但考生外語單科成績不得低于50分(總分為原始分150分)。錄取時按文理兼招同時投檔錄取。
綜合成績計算辦法:綜合成績=(校考專業成績×70%+省聯考成績×30%)+高考文化成績
(4)我校藝術類專業實行同專業分方向招生,考生進校一學期后通過考核雙向選擇專業方向,實行分流培養。
美術學 文理綜合 最高分449 ,最低分324;
藝術設計 文理綜合 最高分425,最低分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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