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師范大學2021年藝術類本科專業錄取分數線
浙江師范大學2021年浙江省藝術類第一批錄取情況
專業名稱 |
錄取數 |
綜合分 |
綜合分 |
最低分對應 |
平均分 |
音樂學(師范) |
90 |
596 |
550 |
260 |
564.60 |
音樂學(中外合作辦學)(師范) |
40 |
549 |
533 |
479 |
539.60 |
浙江師范大學2021年浙江省藝術類第二批錄取情況(暫未公布)
浙江師范大學2021年省外藝術類本科專業錄取情況(暫未公布)
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
2021年,我校所有藝術類專業均采用各省藝術統考(或聯考)成績。我校要求考生高考外語單科成績達到60分(滿分按150分計)及以上。
各專業具體錄取規則如下:
(一)音樂類專業
對文化、專業省統考(山東為聯考)成績均達到省錄取控制線的進檔考生,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錄取(只錄取有專業志愿的考生)。具體綜合分換算規則如下:
1.浙江省
按照浙江省統一規定的綜合分進行錄取,綜合分=文化成績(滿分折合成750分)×50%+專業成績(滿分折合成750分)×50%。綜合分相同的情況下按照音樂類綜合分位次號高低進行錄取。
2.非浙江省
若生源省有綜合分換算的統一規定,則我校按照該省的統一規定進行錄取。若生源省無統一規定,由高校自行確定綜合分換算規則,則我校綜合分=文化成績(滿分折合成750分)×40%+專業成績(滿分折合成750分)×60%。綜合分相同的情況下,按專業課成績高低擇優錄取;若專業課成績仍相同則參照當地省份相關的文化課成績單科順序擇優錄取。
(二)舞蹈學專業
對文化、專業省統考成績均達到省錄取控制線的進檔考生,按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具體綜合分換算規則如下:
1.浙江省
按照浙江省統一規定的綜合分進行錄取,綜合分=文化成績(滿分折合成750分)×40%+專業成績(滿分折合成750分)×60%。綜合分相同的情況下按照舞蹈類綜合分位次號高低進行錄取。
2.非浙江省
若生源省有綜合分換算的統一規定,則我校按照該省的統一規定進行錄取。若生源省無統一規定,由高校自行確定綜合分換算規則,則我校綜合分=文化成績(滿分折合成750分)×40%+專業成績(滿分折合成750分)×60%。綜合分相同的情況下,按專業課成績高低擇優錄取;若專業課成績仍相同則參照當地省份相關的文化課成績單科順序擇優錄取。
(三)美術類專業
對文化、專業省統考成績均達到省錄取控制線的進檔考生,按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具體綜合分換算規則如下:
1.浙江省
按照浙江省統一規定的綜合分進行錄取,綜合分=文化成績(滿分折合成750分)×50%+專業成績(滿分折合成750分)×50%。綜合分相同的情況下按照美術類綜合分位次號高低進行錄取。
2.非浙江省
若生源省有綜合分換算的統一規定,則我校按照該省的統一規定進行錄取。若生源省無統一規定,由高校自行確定綜合分換算規則,則我校綜合分=文化成績(滿分折合成750分)×50%+專業成績(滿分折合成750分)×50%。綜合分相同的情況下,按專業課成績高低擇優錄取;若專業課成績仍相同則參照當地省份相關的文化課成績單科順序擇優錄取。
(四)戲劇影視文學專業
對文化、專業省統考成績均達到省錄取控制線的進檔考生,按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具體綜合分換算規則如下:
1.浙江省
按照浙江省統一規定的綜合分進行錄取,綜合分=高考文化成績。若高考文化成績相同,則按照位次號高低進行錄取。
2.非浙江省
若生源省有綜合分換算的統一規定,則我校按照該省的統一規定進行錄取。若生源省無統一規定,由高校自行確定綜合分換算規則,則我校綜合分=高考文化成績,高考文化成績相同的情況下,按專業分從高到低進行錄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