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國際標榜職業學院錄取規則
錄取規則
1、錄取原則: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體制;按照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擇優錄取。
2、提檔比例:我院投檔比例一般順序志愿控制在1:1.2以內(平行志愿在1:1.05以內),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無分數級差要求。
3、非第一志愿:在第一志愿不滿額的情況下,我院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4、專業錄取原則:我院優先按第一專業志愿錄取。藝體類考生文化、專業雙上線后,按成績相加總分從高到低錄取。
5、加試及科目成績要求:我院各專業均無專業加試要求和相關科目成績特殊要求。
6、藝術、體育專業考試:我院認定各省統一組織的藝術(美術、編導)、體育專業考試成績。
7、錄取結果公布:按教育部和各省市統一規定的形式公布,考生也可在我院網站查詢。
8、單獨招生錄取按照我院2017年單獨招生辦法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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