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陽師范學院2020年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
一、校名全稱:安陽師范學院
院校國家代碼:10479
法人代表:黑建敏
二、辦學地址:河南省安陽市弦歌大道436號(弦歌大道校區);河南省安陽市文明大道265號(文明大道校區),郵編455000。
三、辦學層次:四年制本科
四、學校性質:公辦本科
五、專業錄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
1. 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必須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標準》,同時師范類專業兼顧教師職業的特殊需要。新生報到時要進行全面體檢復查,凡體檢結果與高考體檢結果嚴重不符者,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2. 外語語種:外語考試語種不限,考生入校后的公共外語教學語種為英語。
六、組織機構和計劃編制
1. 學校設有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討論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普通本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2. 根據學校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生源情況、人才需求、就業情況、學科發展等因素,由學校招生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審核備案,并按要求及時報送相關省(市、區)招生主管部門,同時通過多種渠道向社會公布。
七、錄取規則
1. 按教育部要求,我校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體制,根據考生德、智、體等情況,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擇優錄取。
2. 學校根據各省生源情況及相關規定,確定提檔比例。
3. 學校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結合各專業的錄取條件,實行“專業清”的辦法予以錄取。即:對于進檔考生,根據考生的專業志愿,按照高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時,按其第二專業志愿錄取,仍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三專業志愿錄取,以此類推。當某考生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時,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其調劑錄取到計劃未滿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
4. 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
(1)美術學類(含美術學、攝影、繪畫)專業、書法學專業、音樂學專業在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過線的基礎上,按專業成績的60%加文化成績的40%之和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出現分數相同,則依次按照專業成績、英語成績、語文成績、文(理)科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2)設計學類(含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專業、動畫專業、音樂表演專業、舞蹈學專業在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過線的基礎上,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出現分數相同,則依次按照文化成績、英語成績、語文成績、文(理)科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3)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在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過線的基礎上,按專業成績的60%加文化成績的40%之和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出現分數相同,則依次按照專業成績、語文成績、英語成績、文(理)科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4)廣播電視編導專業、影視攝影與制作專業在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過線的基礎上,按專業成績的50%加文化成績的50%之和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出現分數相同,則依次按照專業成績、語文成績、英語成績、文(理)科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注:凡填報我校藝術類專業志愿的考生,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需達到所在省份相應批次劃定的最低控制線。對于藝術類專業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按照相關省份規定執行。)
八、收費標準
2020年學校按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教育廳聯合下發的豫發改辦[2004]232號、豫教財[2007]74號等文件規定的標準暫定各專業學費標準。如若今年河南省政府對學費標準作出調整,我校將按照省有關規定執行。具體收費標準見《安陽師范學院2020年新生入學須知》。
九、附則
1. 學校沒有委托任何社會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對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將依法追究其責任。
2. 本簡章若有與國家和各省份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相關省份政策為準。
3. 本簡章內容未盡事項詳見《安陽師范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十、聯系方式
電話:0372-2900135
傳真:0372-2900106
電子郵件:zs@aynu.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