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學2021年藝術類本科專業擬招生計劃
南昌大學2021年藝術類本科專業擬招生計劃
專業 |
招生計劃 |
招生省份 |
備注 |
播音與主持藝術(130309) |
40 |
河北、山西、安徽、江西、河南、黑龍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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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130301) |
30 |
山西、遼寧、浙江、安徽、福建、河南、湖北、湖南、重慶、四川、貴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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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學(130205) |
80 |
河北、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重慶、四川 |
舞蹈學不招收國際標準舞考生。 |
繪畫(130402) |
102 |
河北、山西、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黑龍江 |
設計學類(含視覺傳達設計、產品設計、環境設計3個專業)按專業大類招生。 |
設計學類(含視覺傳達設計、產品設計、環境設計3個專業) |
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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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學(聲樂)(130202) |
60 |
河北、山西、江蘇、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南、重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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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學(各器樂方向)(130202) |
125 |
河北、山西、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南、重慶 |
按器樂種類招生:鋼琴、手風琴、雙排鍵、竹笛、二胡、古箏、中阮、古琴、琵琶、揚琴、嗩吶、笙、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單簧管、雙簧管、薩克斯、小號、圓號、長號、大號、大管、長笛、打擊樂 |
注:1.以上專業均為全日制本科,學制四年,學費標準為每人每學年12000元。
2.最終計劃以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錄取原則
(一)報考方式:符合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份本年度有關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報考規定的考生(設計學類和繪畫專業要求無色盲),按照當地招生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填報志愿。
(二)錄取原則:
1.我校藝術類專業成績使用生源地相應類別的藝術統考(聯考)成績,考生高考文化成績和專業統考(聯考)成績均須達到當地省份劃定的相應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音樂學(聲樂)僅招收聲樂方向(聲樂為主項)的考生;音樂學(各器樂方向)僅招收器樂方向(器樂為主項)且與相應器樂種類一致的考生,各省招收的具體器樂種類以當地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2. 外省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
1)實行平行志愿投檔模式進檔的考生,學校執行生源所在地該類專業的投檔規則,按考生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后結合專業志愿擇優錄取,專業成績相同時,按文化成績排序。
2)實行非平行志愿(含一檔多投模式)投檔模式進檔的考生:
①設計學類和繪畫專業按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確定專業,綜合分=(專業成績/專業成績滿分)×50 +(高考文化成績/高考文化成績滿分)×50,綜合分相同時,按文化成績排序。
②音樂學(聲樂)、音樂學(各器樂方向)、舞蹈學、表演和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專業成績相同時,按文化成績排序。
3. 省內(江西省)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執行江西省教育考試院及我校招生章程的相關規定。
(三)新生入校后必須參加我校組織的專業復查,如發現專業水平明顯達不到錄取要求,或與考試時水平明顯不符,或經核實有代考等舞弊行為的,取消入學資格,并報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門嚴肅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