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南師范大學2020年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
(1)聯合?紝I:山東省音樂學、舞蹈學、表演(體育表演)、表演(健美操),河北省表演(體育表演)、表演(健美操),在聯合校考專業成績合格和文化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數線的前提下,計算綜合分[綜合分=(專業成績/專業總分)×70+(文化成績/文化總分)×30],根據綜合分實行“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錄取。若綜合分相同,則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排名錄;若專業成績仍相同,文化成績也相同,則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成績排序錄取。
(2)非聯合?紝I:在考生專業統考或聯考成績合格和文化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數線的前提下,使用生源所在省份相關專業統考或聯考專業成績,在出檔生源中計算綜合分[綜合分=(專業成績/專業總分)×70+(文化成績/文化總分)×30],根據綜合分實行“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錄取。若綜合分相同,則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排名錄;若專業成績仍相同,文化成績也相同,則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成績排序錄取。
(3)在江西省,我校音樂學和舞蹈學專業部分計劃按小專業方向在藝術類提前批次中錄取?忌谌〉脤I統考合格證和文化成績達到江西省最低控制分數線的前提下,根據考生小專業成績(不含專業筆試和視唱模唱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擇優錄;小專業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高考文化成績高者;高考文化成績仍相同,再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文(理)科綜合成績排序錄取。
(4)音樂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僅錄取有該專業志愿的考生。
若生源地所在省招辦有特殊要求的,按其文件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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