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語言大學2021年藝術類本科專業擬招生計劃
北京語言大學2021年藝術類本科專業擬招生計劃
錄取規則
1.繪畫
在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擇優錄取。在實行順序志愿的省份,按照比例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從高到低的順序擇優錄取,比例分滿分為100分,計算公式為:
比例分=(文化課成績÷文化課滿分×40%+美術統考成績÷美術統考滿分×60%)×100
2.書法學、音樂學(音樂國際教育與傳播)
(1)按照考生專業課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書法學、音樂學聲樂類、音樂學器樂類分開全國排名,確定校考合格名單,根據校考合格名單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2)投檔錄取時,按照比例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進行分省排名,根據公布的分省計劃,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擇優錄取。比例分計算公式為:
①書法學專業比例分滿分為100分。
比例分=(文化課成績÷文化課滿分×40%+專業課成績÷專業課滿分×60%)×100
②音樂學(音樂國際教育與傳播)比例分滿分為750分。
比例分=文化課成績×50%+專業課成績×50%
3.考生須參加當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且文化課成績不低于生源地同科類藝術類本科錄取控制線。文化課成績為考生實際高考成績,不含加分。
4.考生若報考所在地省級統考已涵蓋的專業,須參加省級統考且成績合格。學校各專業與省級統考科類對應關系如下:繪畫為美術學和設計學類、書法學為書法學專業、音樂學(音樂國際教育與傳播)為音樂學類。
5.考生投檔成績或比例分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相關成績較高者。相關成績比較順序為:校考專業課成績、文化課英語成績、文化課語文成績、省級統考成績、文化課數學成績。
6.對于高考改革或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錄取控制線參照教育部及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相關規定執行。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有其他投檔規則的,原則上按照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規則執行。學校可根據生源情況適當調整招生計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