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大學2021年書法類專業招生簡章
鄭州大學是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一流大學建設高校和“部省合建”高校。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0]13號)文件精神,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在特殊類型招生工作中全面加強黨的領導,健全立德樹人落實機制,選拔和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2021年我校計劃招收書法類專業考生80名。
一、招生專業、人數及省份
山東、河南、湖南、山西、安徽、甘肅、四川、福建、貴州、廣西十省使用省統考成績錄取。各省具體招生人數如下:

二、錄取規則
1.藝術類不分文理科投檔的省份,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分文理科投檔的省份只允許文史類考生報考。
2.考生須取得所在省份專業統考本科合格證。文化課成績要求不低于考生所在省份書法類本科控制分數線。
3.對于進檔考生,依據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錄取。文化課成績與專業課成績各占考生綜合成績的50%。計算公式為:
考生綜合成績=(文化課成績/文化課滿分)×100 ×50% + (專業課成績/專業課滿分)×100 ×50%。
4.若各省級招辦(考試院)有明確的平行志愿投檔規則,按其投檔規則執行。
5.綜合成績相同則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錄取,文化課總分相同,則依次按語文、外語、數學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三、新生復查
新生入學后,我校將按照有關規定對新生進行復查。凡考試有舞弊行為或資格復查不合格者,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四、組織機構及監督
1.鄭州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組織、監管我校特殊類型招生工作,對招錄過程安全負總責。領導小組負責研究決定書法學專業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2.書法學招生的全過程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實施監督,并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對違反規定的相關人員要嚴厲查處。凡通過弄虛作假等欺騙手段報考或錄取的考生,一經發現,取消當年報考或錄取資格,入校后發現的取消其學籍,畢業后發現的取消其畢業證、學位證。學校紀委電話:0371-67781935
五、教育部和生源省份如出臺新的文件規定,以新規定為準
六、如收費標準調整,將按照河南省最新收費標準執行
七、聯系方式
鄭州大學招生辦公室:0371-67781182
咨詢電話:0371-67767983
鄭州大學招生網:http://ao.zzu.edu.cn/
鄭州大學招生辦公室地址:鄭州市高新區科學大道100號鄭州大學綜合管理中心518A室
郵編:45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