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019年中央美術學院本科專業錄取分數線
中央美術學院2019年本科招生錄取標準
一、按專業排名錄取,文化課相對成績≧75分的各專業錄取標準如下:
1.中國畫:專業名次錄取至第37名。
2.書法學:專業名次錄取至第19名,并列19名,文化課相對成績錄至90.775分。
3.造型藝術:專業名次錄取至第174名。
4.實驗藝術:專業名次錄取至第37名。
5.城市藝術設計:專業名次錄取至第372名,并列372名,文化課相對成績錄至96.383分。
6.新疆協作計劃:專業名次錄取至第1名。
二、按專業排名錄取,文化課相對成績≧80分的專業錄取標準如下:
7.藝術設計:專業名次錄取至第194名,并列194名,文化課相對成績錄至90分。
三、專業成績合格,按文化課相對成績排名錄取的各專業錄取標準如下:
8.建筑學:文化課相對成績錄取至97.712分(其中重慶市考生的文化課相對成績錄取至106.857分,文化課相對成績并列106.857分者,專業名次錄取至90名)。
9.美術學:文化課相對成績錄取至102.182分。(山東省考生的文化課相對成績錄取至104.864分;北京市考生的文化課相對成績錄取至106.44分)。
10.藝術學理論:文化課相對成績錄取至104.059分。
四、港澳臺聯招考生
專業合格考生按平行志愿錄取,文化課相對成績最低107.75分。
考生相對成績 = 考生文化課成績總分÷考生所在省本科(文/理)一批線×100
錄取分數線分省情況說明:
(一)對于藝術類高考滿分與普通類高考滿分分值不一樣的省份,一本參考線折算辦法:一本參考線=普通類一本線×藝術類高考滿分÷普通類高考滿分;
(二)合并高考批次的省份計算相對成績折算時一本參考線使用自主招生批次控制線/本科A段線/本科第一段線;
(三)藝術類考生不分文理的省份,一本參考線使用普通類文科一本線;
(四)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選測科目不限;
(五)錄取江蘇省考生時,各專業對學業水平測試成績有不同要求:建筑學、美術學、藝術學理論專業須達到2A4B1合格,其他專業須達到2B4C1合格;
(六)海南省計算相對成績折算時使用標準分;
(七)若有省市招生政策調整,則考生的相對成績將按照生源所在省市的招生辦法進行折算,具體折算辦法由學校本著擇優錄取且對同一考區全體考生公平公正的原則確定。
中央美術學院2018年本科招生錄取標準
一、按專業排名錄取,文化課相對成績≧75分的各專業錄取標準如下:
1.中國畫:專業名次錄取至第36名,并列36名,文化課相對成績錄至99.479分。
2.書法學:專業名次錄取至第21名。
3.造型藝術:專業名次錄取至第137名。
4.實驗藝術:專業名次錄取至第39名。
5.城市藝術設計:專業名次錄取至第478名。
6.新疆協作計劃:專業名次錄取至第8名。
二、按專業排名錄取,文化課相對成績≧80分的專業錄取標準如下:
7.藝術設計:專業名次錄取至第211名,并列211名,文化課相對成績錄取至93.629分。
三、專業成績合格,按文化課相對成績排名錄取的各專業錄取標準如下:
8.建筑學:文化課相對成績錄取至104.490分。
9.美術學:文化課相對成績錄取至100.909分。(山東省文化課相對成績錄取至102.545分。)
10.藝術學理論:文化課相對成績錄取至100.894分。
考生相對成績 = 文化成績÷考生所在省本科(文/理)一批線×100
錄取分數線分省情況說明
(一)對于藝術類高考滿分與普通類高考滿分分值不一樣的省份,一本參考線折算辦法:
一本參考線=普通類一本線×藝術類高考滿分÷普通類高考滿分。
(二)合并高考批次的省份計算相對成績折算時一本參考線使用自主招生批次控制線。
(三)藝術類考生不分文理的省份,一本參考線使用普通類文科一本線。
(四)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選測科目不限。
(五)中央美術學院錄取江蘇省考生時,各專業對學業水平測試成績有不同要求:建筑學、美術學、藝術學理論專業須達到2A4B1合格,其他專業須達到2B4C1合格。
(六)海南省計算相對成績折算時使用標準分。
(七)若有省市招生政策調整,則考生的相對成績將按照生源所在省市的招生辦法進行折算,具體折算辦法由學校本著擇優錄取且對統一考取全體考生公平公正的原則確定。
中央美術學院2017年本科招生錄取標準
一、中國畫:按專業排名錄取,文化課相對成績≧75分,名次錄取至第34名,并列34名,文化課相對成績錄取至99.808分。
二、書法學:按專業排名錄取,文化課相對成績≧75分,名次錄取至第22名,并列22名,文化課相對成績錄取至85.577分。
三、造型藝術:按專業排名錄取,文化課相對成績≧75分,名次錄取至第144名。
四、藝術設計:按專業排名錄取,文化課相對成績≧80分,名次錄取至第185名,并列185名,文化課相對成績錄取至82.331分。
五、建筑類:按文化課相對成績排名錄取。
文科:1.北京市:文化課相對成績錄取至95.676分;2.其他省市:文化課相對成績錄取至103.522分。
理科:1.北京市:文化課相對成績錄取至99.069分;2.其他省市:文化課相對成績錄取至102.268分。
六、美術學:按文化課相對成績排名錄取。
1.北京市:文化課相對成績錄取至96.577分;
2.其他省市:文化課相對成績錄取至98.510分(其中山東省錄取至100.189分)。
七、藝術學理論:按文化課相對成績排名錄取。
1.北京市:文化課相對成績錄取至100.360分;
2.其他省市:文化課相對成績錄取至100.745分。
八、實驗藝術:按專業排名錄取,文化課相對成績≧75分,名次錄取至第43名。
九、城市藝術設計:
1.設計學類(城市藝術設計):按專業排名錄取,文化課相對成績≧75分,名次錄取至第288名,并列288名,文化課相對成績錄取至91.165分;
2.造型藝術兼報設計學類(城市藝術設計):按專業排名錄取,文化課相對成績≧75分,名次錄取至第253名;
3.設計學類(家居產品設計):按專業排名錄取,文化課相對成績≧75分,名次錄取至第418名,并列418名,文化課相對成績錄取至89.729分。
十、新疆協作計劃:
造型藝術:按專業排名錄取,文化課相對成績≧75分,名次錄取至第1名。
十一、港、澳、臺、華僑:
1.造型藝術:按專業排名錄取,文化課相對成績≧75分,名次錄取至第8名;
2.實驗藝術:按專業排名錄取,文化課相對成績≧75分,名次錄取至第1名;
3.藝術設計:按專業排名錄取,文化課相對成績≧80分,名次錄取至第9名;
4.城市藝術設計:按專業排名錄取,文化課相對成績≧75分,名次錄取至第5名。
文化課相對成績折算辦法:
①設有本科一批線省市的考生相對成績 = 考生文化課成績總分÷考生所在省本科(文/理)一批線 ×100(全國文化統一考試不考“綜合”科目省市的考生,其文化課相對成績折算使用本省市的文科一批線);
②已合并本科錄取批次省市的考生相對成績,將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招生辦法進行折算,具體使用參考線由學校本著擇優錄取且對同一考區全體考生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