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青海省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招生工作通知
青招委〔2011〕51號
青海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關于認真做好2012年我省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州(地、市)、縣(區)招生委員會,青海油田教育管理中心,各有關高校:
為切實做好2012年全省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規定,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藝術類考生須參加專業考試。專業考試實行省級統一考試(以下簡稱省級統考)和招生院校自行組織的專業考試(以下簡稱校考)兩種形式。美術專業必須參加省級統考。
一、報名
(一)符合我省(青招辦【2011】46號)通知要求的普通高考報名條件者均可報考。
(二)省級統考報名要求:
報名時間:2012年1月9日至11日,逾期不補報。
報名地點:青海師范大學教務處(北校區田家炳教育書院三樓)
報名時,考生必須出具第二代《身份證》。考生本人必須到現場進行數碼照相。省內高中應屆畢業生攜帶學校證明,往屆生及省外借讀高中生攜帶考區招生辦公室證明。證明中必須寫清楚2012年普通高考報名考生號。
(三)參加校考的考生按招生院校的招生簡章和考試要求自行與學校聯系報名。
二、專業考試
(一)省級統考時間為:2012年1月12日至14日。
(二)考試科目與分值:
1.省級統考科目:美術類、音樂類、舞蹈類、民族工
藝美術類、播音主持類、音樂表演類(空中乘務專業)。考生所選報專業屬于省級統考專業范圍內的必須參加省級統考。
(1)美術類:考試科目為色彩(100分)、素描(100分)、速寫(100),滿分為300分。
(2)音樂類:考試科目為聲樂或器樂(考生可根據自己的專長任選一門作為主項參加考試)(160分)、練耳、樂理(筆試100分)、視唱(30分)、面試(10分),滿分為300分。
(3)舞蹈類:舞蹈基本功(150分)、舞蹈片段(80分)、即興舞蹈表演(70分),滿分300分。
(4)民族工藝美術類:唐卡臨摹(100分)、圖案命題設計(100分)、唐卡比例及人物慢寫(100分),滿分300分。
(5)播音主持類:朗讀自備文學作品(70分)、朗讀指定文學作品(80分)、即興評述(80分)、形象、語音和音色(70分),滿分300分。
(6)音樂表演類(空中乘務專業):形體外官(200分),風度舉止(125分),動作反應(50分),普通話表達(100分),才藝展示(125分),滿分600分。(該專業進行初試、復試、體檢)
2.校考:經教育部批準由招生院校組織實施。由考生自行選擇參加招生院校的校考。若招生院校要求在省級統考合格生源范圍內再行組織校考,我省考生須在獲得省級統考合格證后再去參加有關高校的校考。參加校考時,持戶口所在地考區招生辦公室開具的證明及考生號、省統考合格證。
招生院校如組織我省統考未涉及到的藝術類專業考試,須提前將考試專業報省招辦批準并備案。對于統考類別涉及到的藝術專業,如學校有特殊選拔要求需要進行校考,在1月20日前將有關特殊選拔要求的專業報我辦批準后方可向社會公布考試專業。民辦高校、獨立學院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及所有高校的藝術類高職專業(經教育部批準的院校除外)直接使用省級統考成績,不再組織校考。
3.省級統考由省考試管理中心組織,青海師范大學具體負責考務及管理工作。
三、專業考試成績使用
(一)除我省統考未涉及到的專業外,以省級統考成績為錄取依據的院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獨立學院和民辦院校藝術類本科專業及所有藝術類專科專業,錄取時均使用我省省級統考成績。
(二)教育部批準組織校考的院校,錄取時使用校考成績。
(三)省級統考專業合格標準由省招委確定,1月18日前公布成績。考生可登陸青海省招考信息網(www.qhzk.com)查詢。
(四)校考專業合格標準由招生院校確定,考試成績由院校通知考生。院校須將考試合格考生的信息于4月15日前以紙介質(加蓋院校公章)、標準數據庫兩種形式報青海省招辦備案(電子郵箱:.)。
藝術類考生均須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文化課)。
四、填報志愿
省級統考獲得專業合格證或校考合格證的考生方可填報藝術類院校(專業)志愿。未獲得省級統考合格證的考生不得填報以省級統考成績作為錄取依據的藝術院校(專業)志愿。考生填報的藝術類院校(專業)志愿以考區招辦統一上報的志愿信息為準。
藝術類考生可以兼報除提前錄取批次院校以外的其他批次非藝術類院校志愿。
以校考成績作為錄取依據的考生,持合格證到縣(區)招辦填寫《青海省2012年省外藝術院校考生志愿表》,填報時間為:6月27日至28日。
以省級統考成績作為錄取依據的考生,與我省普通高考生同時填報志愿。
五、錄取
(一)錄取時按文、理科分別投檔。
(二)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可自行劃定本校藝術類本科專業分數線和文化考試錄取控制分數線。
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的藝術類專科專業(經教育部批準的院校除外)及其他高校藝術類(本專科)專業以省級統考成績作為錄取依據,按照我省確定的相應控制分數線錄取。
(三)未編制分省招生計劃、按校考成績錄取的藝術院校(專業),省招辦于7月1日前將考生的文化課成績函告院校,由招生院校決定是否錄取。招生院校必須于7月8日前將擬錄取名單函告省招辦,并辦理錄取審批手續。
(四)對在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或校考中被認定為作弊、提供虛假身份證明材料取得資格的考生,將根據有關規定取消其當年藝術類及高考錄取資格,并將考生違規事實記入其高考誠信電子檔案;已被錄取進入高等學校學習的,由高等學校取消學籍。
六、聯系方式
地 址:青海省高校招生辦公室。
西寧市五四西路33號
聯 系 人:景 清
聯系電話:0971-6304876、6304875(傳真)
郵 編:810008
附件:1.2012年青海省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全省統一招生考試簡章
2.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名單(31所)及參照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專業)招生辦法組織藝術專業考試院校名單(13所)
附件一:2012年青海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藝術類專業全省統一考試簡章
一、全省統一招生考試包括音樂類、舞蹈類、美術類、民族工藝美術類、播音主持類、音樂表演(空中乘務類)
(一)音樂類專業考試科目
1.面試 2.視唱 3.練耳、樂理(筆試)、4.專項
(1)音樂學專業
聲樂方向:聲樂(主項)考試要求演唱自選歌曲兩首,樂譜自備(不準使用伴奏帶。考場配有鋼琴伴奏教師)。器樂(副項)考試要求自選樂曲一首,樂器不限。
器樂方向:器樂(主項)考試要求自選練習曲、樂曲各一首,樂器不限。聲樂(副項)考試要求演唱自選歌曲一首,樂譜自備(不準使用伴奏帶。考場配有鋼琴伴奏教師)。
(2)音樂表演專業
聲樂方向:演唱自選歌曲兩首,樂譜自備(不準使用伴奏帶。考場配有鋼琴伴奏教師)
器樂方向:自選練習曲、樂曲各一首,樂譜自備, 樂器不限。
(二) 舞蹈類專業考試科目
1.舞蹈基本功 2.自選舞蹈片段(自帶伴奏帶)3.即興舞蹈表演
要求考生不化妝、不穿演出服,一律穿練功服參加考試。
(三)美術類專業考試科目
1.素描(肖像寫生 四開紙)
2.色彩(水粉靜物寫生 四開紙)
3.速寫(人物動態寫生 四開紙)
(四)民族工藝美術類(藝術設計專業,限招藝術文藏漢雙語考生)考試科目
1.唐卡臨摹
2.圖案命題設計
3.唐卡比例及人物慢寫
(五)播音主持類考試科目
1.朗讀自備文學作品
2.朗讀指定文學作品
3.即興評述
4.形象、語音和音色
(六)音樂表演類空中乘務方向考試科目
1.初試和復試(面試):形體、舉止、動作反應、語言表達、才藝展示(內容不限)等
2.體檢:面試合格者參加體檢
二、報名須知
1.報考條件
符合我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名錄取條件,并取得我省2012年普通高考報名號者均可報考(空乘類要求男生身高175cm-185cm;女生身高162cm-175cm)。
2.報名時間:2012年1月9日-1月11日。
3.報名地點:青海師范大學教務處(北校區田家炳教育書院三樓)。
4.考生攜帶身份證,本人到現場報名。
5.省內應屆畢業生:攜帶學校證明(注明2012年高考
考生號)往屆畢業生及其他:攜帶考區招辦證明(注明2012年高考考生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