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天津市普通高校藝術類招生美術專業統考實施辦法
天津市普通高校藝術類招生美術專業統一考試(以下簡稱市級統考)是國家教育考試的組成部分。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美術專業考試特點及我市實際,制定我市美術專業市級統考實施辦法。
一、報名
1.報名條件:符合2012年我市普通高考報名條件且具有一定美術基礎者均可報考。
2.專業考試報名:美術類考生專業考試報名時間與報考普通高校的考生相同。應屆畢業生在其學籍所在中學報名,接收報名的中學到所在區縣招生辦公室(以下簡稱“區縣招辦”)集體辦理報名手續;往屆畢業生及符合條件的其他報考者在其戶口所在區縣招辦指定的地點報名。
3.文化考試報名:報考美術類專業的考生均須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文化課考試)。其報名時間與辦法與報考普通高校的考生相同。
二、考試
4.市級統考。美術專業市級統考由市招生委員會高等學校招生辦公室(以下簡稱市高招辦)統一組織。
市級統考著重考查考生是否具備普通高校美術類專業或按美術類專業招生的相關專業對美術技能的基本要求,為高等學校選拔美術類專業人才提供基本依據。考試科目為速寫、素描、色彩。各科目滿分均為100分。
市級統考安排在2012年1月7日舉行。考試地點為天津師范大學。考生須持《身份證》、《天津市2012年美術統考考生證》按規定時間參加考試。
各科目考試具體時間為:
上午:速寫8:30-9:00;素描9:00-12:00
下午:色彩13:30-16:30。
5.考試用具和要求:
(1)素描紙、水彩紙、速寫紙由考點提供;
(2)畫板(畫板上嚴禁張貼小稿)及相關繪畫用具考生自帶;
(3)試卷上不允許噴灑定影液等液體。
6. 高等學校(不含民辦高校、獨立學院)按美術類本科專業要求招生的,考生市級統考的最低合格要求為3門科目總成績不低于180分,且其中2門科目各不低于60分。高職(專科)專業的合格要求由市高招辦根據招生計劃及生源情況確定。市高招辦于1月17日前公布市級統考成績。同時在招考資訊網上公示合格考生名單。
7.成績使用。所有在津招生的民辦高校、獨立學院美術類本科專業及美術類高職(專科)專業均應直接使用市級統考成績,學校不再組織專業考試;鼓勵其他美術類本科專業直接使用市級統考成績,有特殊要求的可在市級統考成績合格考生范圍內組織專業考試(以下簡稱學校考試)。
8.學校考試。美術類專業學校考試的科目及內容由各招生學校確定。市級統考成績合格的考生,按照學校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履行報考手續。
符合教育部規定在我市設點的外地高校,統一在天津美術學院美術高中進行美術類專業考試。市高招辦將各招生學校專業考試的具體時間匯總后在招考資訊網上公布。
獲準進行專業考試的外地高校須根據市高招辦提供的合格考生信息確定學校考試考生名單。
9. 根據教育部規定,對在市級統考中被認定為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第18號令)處理;對在市級統考或學校考試中被認定為作弊、以及提供虛假身份證明材料取得資格的考生,取消其報考或錄取資格,市高招辦將考生違規事實記入其高考誠信電子檔案;已被錄取進入高校學習的,由相關高校取消其學籍。
10.天津市普通高校藝術類招生美術專業統考院校及統考專業:
南開大學:藝術設計、繪畫;
天津大學:藝術設計、動畫;
天津科技大學:工業設計(產品設計)、工業設計(玩具設計)、藝術設計(視覺傳達設計)、藝術設計(環境藝術設計)、藝術設計(裝飾藝術設計)、藝術設計(服裝藝術設計)、服裝設計與工程、動畫;
天津工業大學:藝術設計、工業設計、廣告學;
天津商業大學:藝術設計、繪畫、動畫;
天津職業技術師范大學:藝術設計、動畫;
天津師范大學:美術學、繪畫、藝術設計、藝術設計(服裝藝術設計);
天津財經大學:藝術設計、美術學;
天津理工大學:藝術設計、工業設計、攝影;
天津城市建設學院:藝術設計、工業設計;
天津美術學院:繪畫(中國畫、油畫、版畫、公共藝術、數字媒體、攝影藝術、綜合繪畫)、藝術設計(視覺傳達設計、裝飾藝術、服裝設計、染織設計、環境設計、移動媒體藝術)、雕塑、工業設計、動畫;
天津市屬獨立學院:統考涉及的美術類專業;
天津市屬高職院校:統考涉及的美術類專業;
在津招生的外省市院校:統考涉及的美術類專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