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美術統考評分過程解析
美術類:先分類、分等后打分
注意:括號內為編者補充
評卷由省招辦統一組織。評委由省內各招生院校按省招辦規定和要求推薦上報,省招辦審定后統一聘請。
(多數都是河大的老師)
美術類答卷評卷按照“先分類、分等,后細分打分”的原則。
各科答卷均實行密封、流水作業的評卷辦法。
即:
1,評卷組根據美術類各科省統考評分執行細則,參照考生答卷選出各類答卷的樣卷;
(比如,選擇一些很好的,作為A類樣卷;再選擇一些很次的,60分以下的,作為D類樣卷)
2,各科評委對照省統考評分執行細則和各類樣卷標準集體分類、分等;
(按照《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美術類專業省級統一考試評分參考》,一般會先分成四等:A(90—100),B(75—89),C(60—74),D(59以下)。就是把試卷分成四等。)
3,評委分類、分等后的答卷由專家復審組進行復查,最后確定答卷等級;
(確定等級,既在A等試卷中,挑選不合格的將之淘汰,D等試卷中,選擇好一點的。相對于復審)
4,經專家復審后的答卷由各科評委在確定等級規定的分數范圍內各自打分,五個評委同時打分,所打分數輸入微機,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加總平均后即為該科最后得分。
(比如A等試卷,在90到100的區間里,五個評委同時打分,比如分別打分為92,95,96,93,96。去掉最高96,最低92,剩下的93和95取平均分,那么這張試卷最后得分就是9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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