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廣州大學藝術類本科專業錄取分數線
廣州大學2018年廣東省藝術類本科投檔線
音樂類本科投檔線512分、美術類本科投檔線510分。
美術類本科專業含美術學(師范)、設計學類 (產品設計、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音樂類專業含音樂學(聲樂)、音樂學(器樂)、音樂學(鋼琴)
廣州大學2018年省外藝術類本科投檔線(暫未公布)
術科成績的使用
省外報考所有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含美術學、產品設計、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播音與主持藝術、廣播電視編導、音樂學(社會音樂)、舞蹈編導】,術科成績使用生源省統考成績;
廣東省報考美術類專業 音樂學(教師教育)的考生,術科成績使用省統考成績。
廣東省報考播音與主持藝術、廣播電視編導、音樂學(社會音樂)、舞蹈編導的考生,術科成績使用本校校考成績; 通過港澳臺聯招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的港澳臺及華僑考生,術科成績使用本校校考成績。
錄取原則
對于執行平行志愿投檔方式的省份,所有藝術類專業考生錄取原則為:在省招辦投出的檔案中,按照生源省招生辦投檔排位由高到低遵循志愿錄取,當排位相同時,優先錄取專業相關科目成績較高者;
對于執行順序志愿投檔方式的省份,播音與主持藝術、廣播電視編導、音樂學、舞蹈編導專業的錄取原則為:在省招辦投出的檔案中按照綜合分排名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綜合分計算方式為文化分(折算為百分制)占30%,術科分(折算為百分制)占70%,合成綜合總分(綜合成績=專業成績÷專業滿分×70+文化成績÷文化滿分×30)。綜合分相同的考生,按文化分總分、語文、數學、英語的順序,分數優先擇優錄取;
對于執行順序志愿投檔方式的省份,美術類專業的錄取原則為:在省招辦投出的檔案中按照綜合分排名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綜合分計算方式為文化分(折算為百分制)占40%,術科分(折算為百分制)占60%,合成綜合總分擇優錄取(綜合成績=專業成績÷專業滿分×60+文化成績÷文化滿分×40),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綜合分相同的考生,按文化分總分、語文、數學、英語的順序,分數優先擇優錄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