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首都師范大學在河北藝術類錄取線
2018年在河北藝術類錄取線已發布,錄取詳細情況如下:
1.根據教育部規定,報考我校美術學類、設計學類專業的考生必須參加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教育考試院組織的美術統考且成績合格,方可按我校藝術類錄取原則錄取。
2.只錄取參加我校美術學院校考且專業成績合格的考生。
3.根據教育部2018年藝術類招生的有關文件精神,我校將在藝術類專業考試結束后,根據考生專業考試合格情況,按比例編制分省計劃。
4.我校美術學類及設計學類專業在福建省只招收文科生;在其他招生省份文理兼招,同等對待。
5.我校美術學院繼續采取寬口徑錄取分專業培養的模式。學生填報高考志愿時專業志愿只填寫美術學類或設計學類。美術學類專業只錄取參加美術學類專業加試成績合格且高考填報的志愿為美術學類的考生,設計學類專業只錄取參加設計學類專業加試成績合格且高考志愿為設計學類的考生。學生在參加我校專業考試時要根據自己的意愿在美術學類和設計學類中選擇其一,并填寫大類下的專業志愿信息,以此作為錄取后分專業培養的重要依據。
6.錄取時,學校全面考察考生文化 課、專業課考試成績及政審、體檢等情況,原則上只錄取第一志愿報考首都師范大學 美術學院(美術學類或設計學類)的考生。報考我校多個藝術類專業的,采用專業志愿優先方式確定專業。因考生填報志愿與校考合格科目不符,造成不能錄取的,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7.錄取時,各專業考生投檔到我校后的錄取排序規則:
在省美術類統考合格、文化課成績達到省藝術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前提下,按照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以及政審、體檢情況擇優錄取;綜合分=校考成績+高考成績×0.6(其中高考成績為不含政策性加分的實考分,對于高考滿分不是750分的省(直轄市、自治區),須將文化成績折算成750分滿分后再計算綜合分)。
8.外語成績不得低于50分(滿分150分)。
9.新生入學后,學校根據國家招生政策和錄取標準對新生進行復查,凡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現象的,一律取消入學資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