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2016年音樂學類、舞蹈學類和戲劇與影視學類全省統一考試工作的通知
鄂高考﹝2015﹞23號
各市州、神農架林區教育考試機構,有關院校:
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我省2016年繼續在藝術類招生考試中對音樂學類、舞蹈學類和戲劇與影視學類專業實行全省統考(以下簡稱“藝術類統考”),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有關院校具體負責組織實施。現將藝術類統考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
符合報名條件參加藝術類統考的考生統一實行網上報名,于2015年11月16日之前到戶口所在地或學籍所在地教育考試機構進行高考報名,并在11月16—18日憑發放的高考報名號和密碼登錄湖北省普通高考網上報名系統(www.hbea.edu.cn),輸入個人基本信息及報名信息,根據實際情況報考藝術相關類別和專業。我省2016年的藝術類統考允許考生兼報。即在考試時間不沖突的情況下,考生可在四大類別中選擇兼報,也可在各類別及各專業中選擇兼報。
報考音樂學類、舞蹈學類和戲劇與影視學類表演專業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憑高考報名號和身份證號登錄武漢音樂學院網站(www.whcm.edu.cn)進行專業類的報名,填報相關信息并通過網絡繳納報名考試費。
報考戲劇與影視學類中播音與主持藝術、廣播電視編導專業的考生,在規定時間憑高考報名號和身份證號登錄華中科技大學新聞學院網站(sjic.hust.edu.cn)進行專業類的報名,填報相關信息并通過網絡繳納報名考試費。
報考戲劇與影視學類中服裝表演專業的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內憑高考報名號和身份證號登錄武漢紡織大學網站(www.wtu.edu.cn)進行專業報名,填報相關信息并通過網絡繳納報名考試費。
考生在網上報名、繳費成功后,在規定時間內憑高考報名號及身份證號登錄相關組考院校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二、考點設置
(一)音樂學類:由武漢音樂學院負責組織實施。
(二)舞蹈學類:由武漢音樂學院負責組織實施。
(三)戲劇與影視學類:該類別分為四個專業方向,其中表演專業由武漢音樂學院負責組織實施;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和廣播電視編導專業由華中科技大學負責組織實施;服裝表演專業由武漢紡織大學負責組織實施。
三、考試
(一)考試類別及內容
各專業類別統考范圍、考試方式以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2016年湖北省音樂學類、舞蹈學類和戲劇與影視學類考試大綱》為準。
1.音樂學類考試科目及分值
考試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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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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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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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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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樂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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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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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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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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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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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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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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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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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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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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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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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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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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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樂演唱(含美聲、民族唱法、通俗唱法)或器樂演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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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從聲樂演唱或器樂演奏兩項中任選一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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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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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面試科目實行拉簾考試(考試時,考生與考官之間用簾幕隔開)。
②如考生不報考武漢音樂學院音樂學專業則可從聲樂演唱和器樂演奏兩項中任選一項進行考試;如考生報考武漢音樂學院音樂學專業,則需選擇器樂演奏的鋼琴演奏考試,考試成績作為校考音樂學專業的鋼琴成績。基本樂理、聽寫、視唱、音樂常識成績一并作為音樂學專業校考成績使用。
2.舞蹈學類考試科目及分值
考試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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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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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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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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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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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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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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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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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奏聽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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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試,規定在4小節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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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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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測試(形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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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考察考生形體條件和舞蹈基本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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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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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測試(基本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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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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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考生自選曲目進行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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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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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戲劇與影視學類考試科目及分值
(1)表演
考試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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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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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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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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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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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考生形象以及身體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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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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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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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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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唱自備歌曲一首(風格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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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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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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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備詩、寓言、小說片段或散文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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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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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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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選舞蹈、戲曲身段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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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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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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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命題編演即興小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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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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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播音與主持藝術
考試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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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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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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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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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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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簡單的自我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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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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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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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興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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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現場抽取2個命題自選1個即興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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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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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朗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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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現場抽取并朗讀指定文學作品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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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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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播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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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現場抽取并播讀指定新聞類稿件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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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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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評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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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根據抽取的新聞搞件現場進行評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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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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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廣播電視編導
考試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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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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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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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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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藝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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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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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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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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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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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試,考生針對現場播放的影視作品撰寫分析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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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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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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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簡單的自我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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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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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文評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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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考生抽取試題朗讀并現場評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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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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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導創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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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考生從故事編講、節目策劃、廣告創意三類試題中隨機抽取試題,現場創作并講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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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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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服裝表演
考試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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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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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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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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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體測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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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考生著泳裝,接受身高、體重和三圍等測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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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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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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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體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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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考生著泳裝,按規定進行正面、側面和背面的形體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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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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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裝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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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考生著時裝在音樂中進行時裝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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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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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體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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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考生著規定服裝,進行才藝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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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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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 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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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考生當場隨機抽題應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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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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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試安排及地點
湖北省2016年藝術類統考的考試時間定于2015年12月至2016年1月舉行,具體考試時間以準考證時間為準:
考試類別和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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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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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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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學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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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8—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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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音樂學院(濱江校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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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學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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戲劇與影視學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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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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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1—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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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音與主持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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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4—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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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中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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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播電視編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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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0—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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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裝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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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8—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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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紡織大學(南湖校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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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場編排及準考證發放
根據報考人數由組考院校負責統一編排考場,考生憑報名號和身份證號登錄組考院校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在規定時間內持二代身份證、準考證參加考試。
四、組織與管理
藝術各類別的考試大綱及考試說明由省教育考試院組織編寫并統一在考試前通過省教育考試院網站等媒體公布。
各類別筆試以及面試試題由省教育考試院組織相關院校專家統一命制。
音樂學類、舞蹈學類和戲劇與影視學類統一考試考務工作由相關院校組織管理,制訂統考的實施辦法以及評分標準和細則,各組考院校負責在省教育考試院統一審核建立的評委庫中根據相關規定和實際需求抽選評委,確定評委后認真組織培訓(包括監考員),負責考試過程管理,認真做好現場評分及評卷統分工作。考試期間,省教育考試院將向考點派出巡視員,監督檢查試卷安全保密、考試組織情況和考風考紀,協助處理突發事件。
五、成績公布與復查
2016年1月下旬在省教育考試院網站(http://www.hbea.edu.cn)上公布考生成績。考生可憑準考證號或高考報名號及身份證號上網查詢或打印藝術類統考成績。
六、工作要求
(一)藝術類統考是全國普通高考專業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必須嚴格執行教育部和我省有關規定,各級考試機構要切實加強政策宣傳,特別針對今年藝術類考生可以兼報要求,認真做好報名組織和指導工作。
(二)各地教育考試機構要按照有關規定要求,指定專人做好報名資格審查工作,把好資格審查、電子照相等環節和關口,杜絕報名中的弄虛作假、翻拍照片和頂替照相等違規行為。
(三)各級教育考試機構應按文件要求及時、準確、完整地上報本縣(市、區)藝術類考生報名信息。信息一經上報,不再接受更改和增補。
(四)組考院校要加大教育和宣傳力度,引導考生誠信應考。藝術類全省統考中的各種違規行為,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進行處理。
(五)組考院校要高度重視藝術類統考工作,認真制訂統考實施方案及工作流程,精心準備、周密部署,不斷完善藝術類統考報名及打分系統,改進組考辦法,切實做好藝術類統考工作。
七、其他
藝術類統考收費標準:各組考院校嚴格執行《省物價局 省財政廳關于調整我省部分教育考試費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鄂價費規[2013]215號)的規定,按考試科目收取,每生每科60元,考點按每生30元標準向省教育考試院繳納考試費用。
各組考院校應于藝術類統考結束后到省教育考試院財務管理中心核準考生人數,并辦理繳納考試費用的相關手續。
湖北省教育考試院
201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