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面設計常用表現手法(二)
(四)近似
近似指的是在形狀、大小、色彩、肌理等方面有著共同特征,它表現了在統一中呈現生動變化的效果。近似的程度可大可小,如果近似的程度大就產生了重復感。近似程度小就會破壞統一。
近似的分類:
1.形狀的近似:兩個形象如果屬同一族類,它們的形狀均是近似的,如同人類的形象一樣。
2.骨格的近似:骨格可以不是重復而是近似的,也就是說骨格單位的形狀、大小有一定變化,是近似的。
注意:近似與漸變的區別,漸變的變化是規律性很強的,基本形排列非常嚴謹,而近似的變化規律性不強,基本和其它視覺要素的變化較大,也比較活潑。
(五)骨格
骨格網決定了基本形在構圖中彼此的關系。有時,骨格也成為形象的一部分,骨格的不同變化會使整體構圖發生變化。
骨格分為:
1.規律性骨格:規律性骨格有精確嚴謹的骨格線,有規律的數字關系,基本形按照骨格排列,有強烈的秩序感。主要有重復、漸變、發射等骨格。
2.非規律性骨格:非規律性骨格一般沒有嚴謹的骨格線,構成方式比較自由。
3.作用性骨格:作用性骨格是使基本形彼此分成各自單位的界線,骨格給形象準確的空間,基本形在骨格單位內可自由改變位置、方向、正負,甚至越出骨格線。
4.非作用性骨格:非作用性骨格是概念性的,非作用性骨格線有助于基本形的排列組織,但不會影響它們的形狀,也不會將空間分割為相對獨立的骨格單位。
5.重復性骨格:是指骨格線分割的空間單位在形狀、大小上完全相同,它是最有規律性的骨格,基本形按骨格連續性的排列。
(六)發射
發射是一種常見的自然現象,太陽四射的光芒就是發射的。發射具有方向的規律性,發射中心為最重要的視覺焦點,所有的形象均向中心集中,或由中心散開,有時可造成光學動感,會產生爆炸的感覺,有強烈的視覺效果。
發射的分類:
1.中心點的發射:由此中心向外或由外向內集中的發射。
2.螺旋式的發射:螺旋的基本形式已旋繞的排列方式進行的,旋繞的基本形逐漸擴大形成螺旋式的發射。
3.同心式發射:同心發射是一個焦點為中心,層層環繞發射,如箭靶的圖形。
(七)特異
特異是指構成要素在有次序的關系里,有意違反次序,使少數個別的要素顯得突出,以打破規律性。
特異的分類:
1.形狀的特異:在許多重復或近似的基本形中,出現一小部分特異的形狀,以形成差異對比,成為畫面上的視覺焦點。
2.大小的特異:在相同的基本形的構成中,只在大小上做些特異的對比,但應注意基本形在大小上的特異要適中,不要對比太懸殊或太相似。
3.色彩的特異:在同類色彩構成中,加進某些對比成分,以打破單調。
4.方向的特異:大多數基本形式有次序的排列的,在方向上一致,少數基本形在方向上有所變化以形成特意效果。
5.肌理的特異:在相同的肌理質感中,造成不同的肌理變化。
(八)對比
對比有時候是形態上的對比,有時是色彩和質感的對比。對比可產生明朗、肯定、強烈的視覺效果,給人深刻的印象。在自然界充滿了對比,天地、陸海、紅花綠葉都是對比的現象。構成對比的關系,包括:大小、明暗、銳鈍、輕重等。
對比的分類:
1.形狀的對比:完全不同的形狀,固然產生一定的對比,但應該注意統一感。
2.大小的對比:形狀在畫面的面積大小不同,線的長短不同所形成的對比。
3.色彩的對比:色彩由于色相、明暗、濃淡、冷暖不同所產生的對比。
4.肌理的對比:不同的肌理感覺,如粗細、光滑、紋理的凹凸感不同所產生的對比。
5.位置的對比:畫面中形狀的位置不同,如上下、左右、高低等不同位置所產生的對比。
6.重心的對比:重心的穩定、不穩定、輕重感不同所產生的對比。
7.空間的對比:平面中的正負、圖底、遠近及前后感所產生的對比。
8.虛實的對比:畫面中有實感的圖形稱之為實,空間是虛,虛的地方大多是底。
需要注意的是:在對比的使用中,要求統一的整體感,視覺要素的各方面要有一定總的趨勢,有一個重點,相互烘托。如果處處對比,反而強調不出對比的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