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學2021年藝術類本科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深圳大學2021年藝術類本科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公布的《招生專業目錄》為準)
備注:
1.如招生省份藝術類計劃不分文理,則藝術文理兼招,否則僅招藝術文(廣西、湖南、黑龍江、陜西只招藝術文,以省招生專業目錄為準);
2.音樂表演(器樂演奏)在廣東省招收:鋼琴(7人)、大提琴(2人)、小提琴(2人)、手風琴(3人)(以廣東省錄取投檔辦法為準),浙江省、上海市招收:鋼琴,湖南省招收:手風琴;
3. 音樂表演(流行器樂演奏)招鋼琴(按流行鍵盤、爵士鋼琴、即興演奏培養)(8人)、電貝司(2人)、電吉他(3人)、古典吉他(3人)、薩克斯(按流行及爵士薩克斯培養)(3人)、爵士鼓(3人)、雙排鍵電子琴(2人)(以廣東省錄取投檔辦法為準);
4.音樂表演(聲樂演唱)招美聲、民族;
5.音樂表演(流行演唱)招流行唱法;
6.高考改革省市招生專業選考科目為不限。
錄取規則
(一)錄取條件:
1.符合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藝術類報考條件及錄取規定,按省統考招生的專業,考生須參加相應類別(子類別)的統考并達到省規定的錄取分數線;
2.體檢符合報考專業的要求,美術類考生色盲者不予錄取。
(二)專業錄取辦法:
實行專業志愿優先原則錄取。
1.按省統考方式且以平行志愿按藝術計劃1:1出檔的省市相關專業:
出檔考生,文化總分和術科成績均達到生源省市劃定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前提下,按投檔成績分檔至各專業。廣東省投檔成績為綜合分,其它各省按各省錄取文件規定執行。
2.未按計劃1:1出檔的省市相關統考專業和校考專業:
出檔考生,在文化總分和術科成績均達到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劃定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前提下,先按術科總分(排名)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計劃數的50%(按四舍五入規則;如術科總分(排名)相同,則按文化課擇優錄取);再按文化課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剩余計劃(如文化總分相同,則按術科總分(排名)擇優錄取)。

